網站首頁
公會簡介
服務項目
委託注意
申訴管道
業界新聞
案例介紹
網站地圖
公會會員
公會活動
入會專區
入會申請書下載
首頁
加入書籤
網站地圖
‧外遇新聞
‧尋人新聞
‧家暴新聞
‧其它新聞
回首頁
>
業界新聞總覽
>
外遇新聞
空少與女同事同居不等於通姦 髮妻敗訴
NOW news 2011/03/01 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同居不等於通姦!在中華航空擔任空服員的58歲已婚吳姓男子,7年前無故離家,在美國與何姓女同事牽手逛街被女兒撞見,吳妻才發現丈夫與何女同居憤而提告,一審兩人判賠120萬元精神慰撫金給吳妻,高等法院二審認定,兩人住在一起並不等於發生性關係,改判不必賠,全案定讞。吳妻訴請履行夫婦同居義務則是勝訴,無奈丈夫依然不歸巢。
吳姓空服員與妻子結縭20多年,兩人同在華航服務,一在空中,一是地勤,吳妻指控丈夫在民國92年4月起即經常不回家,同年7月無故離家,11月間被女兒目擊父親與一名女子親暱走在美國舊金山街頭上。
吳妻於98年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履行同居義務獲准,並指控丈夫住在何女住處長達5年,經常同時出國,甚至利用出差要求同事讓宿給兩人同宿,顯見已有通姦、同居事實,對兩人提出民事侵權官司。不過,吳妻調查丈夫與何女同飛紀錄也被控侵權。
吳姓子要求法院將住所地址變更為何女住處,一審判決認為,吳男後來涉及民事侵權官司,法院寄出開庭通知書,由何女以同居人或配偶等名義收受,顯見兩人同居屬實,判處兩人應連帶賠償吳妻精神慰撫金120萬元,吳男和何女不服判決,連同不履行同居義務敗訴官司 上訴高等法院。
吳某否認和何女通姦,強調兩人是因父親請託何女照顧母親而結識,與妻子相處不睦才離家,與何女無關。高等法院合議庭認定,吳妻未提出兩人通姦證據,且2人住在一起,並不等於發生性關係,改判吳妻敗訴定讞。
回外遇新聞列表
新北市徵信商業同業公會
桃園市徵信商業同業公會
大台中徵信商業同業公會
大高雄徵信商業同業公會
婚姻感情家庭暴力關懷協會
徵信社品質保障關懷交流協會
工商經濟市場調查徵信協會
中華民國徵信專業經理人協會
中華民國法律諮詢協會
全國新女性全國入口網會員
桃園市政府
桃園市政府社會處
桃園市政府警察局
中華民國
徵信社
品質保障關懷交流協會
免費法律諮詢
徵信社費用
感情挽回
女人
徵信
全國入口網
女人國際
徵信公司
免費法律諮詢
網
徵信社品保協會
女人國際
徵信社
-值得您信賴的
徵信公司
為提升台灣徵信社的服務品質,並提供徵信諮詢服務,使民眾能客觀挑選合法立案的優良徵信社,而設立本徵信公會。 若有委任人受到不法徵信社的恐嚇或傷害等事實,本公會將會將該公司名稱及承辦人經遇刊登於本站。
協會簡介
∣
公會會員
∣
公會活動
∣
入會專區
∣
服務項目
∣
委託注意
∣
申訴管道
∣
業界新聞
∣
案例介紹
版權所有 © 桃園市徵信商業同業公會入口網 24小時服務專線:0800-685-007 Copyright c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.
建議瀏覽器 IE 6.0 以上 解析度1024 * 768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