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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護令下仍遭殺害 中市:高危險個案每月30起

中廣新聞網 2011/05/17

遭前夫殺害的陳姓女計程車司機,曾經申請家暴保護令,也正式離婚,卻逃不過前夫毒手,台中市政府家暴防治中心表示遺憾,並指出,社工多次勸導陳女更換工作地點,不要和對方單獨相處,陳女沒有警覺,才會發生憾事。市府統計,類似高危機個案,每月超過30件,市府會加強輔導受暴婦女,提高自我防衛警覺,防止悲劇發生。(寇世菁報導)

陳姓婦人和前夫兩人都是計程車司機,在高鐵烏日站排班認識,三年前結婚,婚後不久,先生就拳打腳踢,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表示,陳姓婦人98年12月通報家暴,社工立即介入輔導,但遭拒絕,因為屢屢受暴,去年接受社工協助,申請保護令,有效期到今年五月中旬,期間前夫違法遭移送,還入獄服刑三個月,透過法律程序,正式離婚。但兩人雖離婚,工作依舊在同一場地,社工多次勸導更換工作地點,不要和相對人單獨相處,陳姓婦人沒有斷然接受建議,才會發生悲劇,遭前夫殺害。

家暴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指出,台中市一年約一萬多件家暴通報案件,其中八成是婚姻受暴,類似陳姓女運將的高危機個案,每月約三十件,市府定期召集警局衛生局社會局相關單位討論追蹤,但,憾事還是發生,為搶救性命,市府會加強輔導受暴婦女,提高自我防衛警覺,就算因為子女,財物或工作等因素,必須和相對人互動,盡量在公眾場合,千萬別單獨相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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