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挽回前男友 將前男友鑰匙孔灌三秒膠
李姓女子與劉姓男子交往後感情生變,李女為
挽回感情,軟硬兼施,先用噴漆噴劉住處大門及三秒膠灌鑰匙孔,再去電劉的家人代為說項,不料卻弄巧成拙,反被劉控告毀損、強制與恐嚇等罪。基隆地檢署念在李女被愛情沖昏頭處分她不起訴。
處分書指出,李姓女子與大她10歲的劉姓男子原為男女朋友,兩人交往期間感情不睦,漸行漸遠,去年7月間協議分手才4天,李女便反悔,想挽回感情。
李女深夜10時,跑到劉住處外,以噴漆噴大門及三秒膠灌鑰匙孔,打電話、傳簡訊給劉求復合遭拒,又打電話給劉的家人,希望劉的家人能代為說項,
挽回感情。
李女軟硬兼施,不僅無法喚回劉的心,還被劉控告毀損、恐嚇、與強制等罪。
檢察官調查時,劉已撤回毀損告訴,檢方則認為李女只是因為分手情緒不佳,一時情緒失控,並不構成恐嚇罪,甚至是強制罪,處分李女不起訴。